丁菱娟:「做自己」之前請先「完成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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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都誤解了「做自己」的意義,以為不管他人的感受,不理他人的評論,只要自己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叫做「做自己」。 但是如果人生歷練不夠,或是還沒有完成任何的夢想或目標之前就想任性做自己,別人只會覺得你隨性妄為。

     

    所以做自己還是有條件的,當你完成了自己,是個咖之後,別人才會尊重你那個「自己」。所以做自己之前先完成自己。在做自己之前,先問自己,我完成過什麼想做的事嗎?我曾經達成過一個夢想嗎?我努力付出過嗎?

    我成就過什麼事呢?如果你答不出來的話,建議先別急著做自己。因為當你說不出你自己是誰,做過什麼,你根本還不瞭解自己,又如何做自己?所以能真正做自己的,還是得要有一點本事。

    曾經有一位業界朋友跟我提及,有位員工上班時候穿著隨便,到客戶公司開會之前也不準備任何資料,主管告誡他希望他多注意外表形象,他就說我以前就是這樣,現在也是這樣,改不了,況且這是個創意的行業,當然要穿得很「創意」。

    再加上他宣稱應變能力比準備一堆資料來得重要,反過來還嗆了主管,讓主管無法接受。 在面對人際關係障礙時,都說:「做人好辛苦,所以還不如做自己好了。」其實可能只是因為無法面對挑戰的藉口。說這句話的時候,要懂得分辨是否只是想逃避眼前的壓力。

    真正做自己的人,是知道自己要什麼,執著自己的夢想和理想,朝著自己的目標前進,成為那個自己一直想要成為的自己。這樣的人知道做什麼可以對別人產生什麼影響,進而管理自己不去妨礙別人,並運用自己影響力讓世界更好。 這樣的自己才有力量,才值得驕傲。

    完成自己的人,自然在其職務上和團體裡會取得發言權,也會得到他人的尊重,這時候他的「自己」突顯時就不會那麼突兀,反而讓人覺得有道理。最明顯的例子我想到是周杰倫,當他還未成名時,想做自己可能困難重重,也沒有人會在意。

    但是當他完成創作歌手的成就之後,他那種很個人化的行為,在不妨礙他人的前提下,也會得到較多人的支持和共鳴。 人最終還是要做回自己。我只是提醒── 當自己的實力和自己的欲望對等的時候,做自己才會有意義。

     

    ※本文由作者為世紀奧美公關創辦人丁菱娟,歡迎連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