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怕被同事冤枉,靠這5招就能還給自己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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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中的水很深,人與人之間勾心鬥角都是很難免的。

遇到過被人栽贓陷害,算是職場中比較常見的招數。

有的人,默不作聲,想流言止于智者。

這樣反倒讓人說他默認。

有的人,據理力爭,大吵大鬧,想還自己一個清白。這樣反倒讓說他心虛,在故作姿態。不管怎麼做都會有人說話。在職場中,遇到誤會、矛盾,甚至冤枉,不要怕,用下面這5招。不吵不鬧,還你清白,而且還讓領導高看你一眼。

第一招,先還原事實真相

在幾年前,我遇到一次危機,十分嚴重。

當時,因為和另外一個同事競爭一個部長職務,這傢伙,背地裡用黑招,找人偷拍我和客戶吃飯,然後把照片匿名寄給公司紀律部門,想以此把我給搞走。如果這個事情,不給我一個清白,那麼我在整個行業內的名聲都會臭了。所以,在面對紀律部門的調查組的時候,我首先想到的不管留還是不留,都必須還自己一個清白。因此,我沒有先說說自己冤枉的,而是先說明為什麼和那個客戶吃飯,把事情真實情況說明白。其實如果遇到冤枉的時候,最忌諱說自己被冤枉,首先應該做的事情,應該是先把這個事情說清楚,讓別人從其他的角度知道相關資訊,哪怕,不立即相信我們所說的,也要做到擾亂視線,讓對方思維稍稍混亂一下。

第二招,說為什麼產生誤會

當時,我說我是和客戶吃飯,談論業務上的問題。雖然把事情真實情況說明白了。

可是事情不算完,還要說明為什麼會產生矛盾。畢竟任何事情不會空穴來風,不解釋這個矛盾為什麼產生,別人是無法相信我們所說的都是真的。當時我說:這個客戶是是外地的,和公司有業務往來。原來一般都是公司負責組織招待的,那天他來的時候,已經是下班了,安排已經來不及了。所以我就自己請他在外面吃個便飯。可能用同事看到,誤以為我私下和客戶有接觸,這個我也能理解,因為這個和公司的規定的確有衝突。有的人,覺得自己被冤枉,肯定是有人搞鬼,結果就亂咬人。殊不知,越是這樣,別人越是覺得你在臨死掙扎,越是心裡有鬼。

第三招,用歷史事情來證明你的清白

雖然把事實和產生的誤會的原因說清楚,可是別人未必還是會相信我們說的。

所以,這個時候,要記住一句話:歷史會不斷重演。一個人,判斷別人,往往會根據對方的歷史行為來判斷。甚至覺得,一個人以前怎麼做的,將來也會怎麼做。這個是人的思維慣性。所以,我乘熱打鐵繼續說:「各位主管可以翻看公司相關記錄,我在去年和前年的時候,曾經同樣遇到過個別客戶私下送禮、送卡給我的情況,當時我都全部上交了,而且獲得了公司主管的表彰,這都是有跡可循的。」這個時候,要說以前遇到類似的事情,以前自己是怎麼做的,相當給自己找證據,證明自己以前怎麼做的,現在也會怎麼做。這樣說出來的話,會極大的提高可信度。

第四招,突出個人認識、覺悟的高尚

當我看到,紀律部門的調查組已經開始相信我了。

我知道關鍵的時候到了。於是又對它們說:雖然我在公司5年時間,但是在整個行業內工作了有將近20年。公司有公司的規矩,行業有行業的規矩,我知道,一旦我做出了謠傳中說的事情,那麼不但給公司會帶來不好的影響,而且也會斷送我自己的個人職業生涯和未來我深知這件事的危害,自然是不會去做的。在這個時候,雖然用了過往的事情來證明自己,可是還是略顯單薄。所以,需要再拔高一下自己。突出自己認識這件事的嚴重性,展現自己認識和覺悟的高尚。從個人思想的角度表示出,對這種事情的排斥。這樣才能讓別人覺得,我們既然知道這件事的危害,自然不會去做。而且,別人甚至領導,還會覺得我們覺悟和思想認識很高。

第五招,虛晃一槍,給領導下臺階

在調查小組又問了幾個問題後,他們問我有沒有想說的。

如果是別人,估計會強調自己被冤枉的,有小人坑自己之類的。

但是我沒這麼做,而是告訴他們:「這件事的原委,我已經詳細的告之了各位領導,我相信公司會給我一個清白。同時,我也有做的不對的地方,明知道公司有規定不允許私下接觸客戶,還是違反了。以後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我還是會做的,但是我會提前和公司領導彙報請示,在體現公司對客戶的尊重,與遵守公司相關規定之間做到兩全其美。」其實,被冤枉,側面也說明,自己多多少少有點錯誤。所以,別指望自己全身而退。不妨找一些無關緊要的問題來給對方或者領導臺階下。這樣大家臉面上都過得去。同時還能把自己摘出來。

所以說,在職場中如果被同事冤枉了,不要大吵大鬧,記住找到能最終決定的那個關鍵人物,和他還原事情真相,說明白為什麼產生誤會,結合自己的過往和思想認識,讓對方明白,我們是真的不會做那種事。否則,憑著自己的情緒去鬧,被冤枉的,也會變成真是我們做的。你有沒有遇到過被別人冤枉、誣陷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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