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出拒絕別人的勇氣之前,要先學會喜歡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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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一直覺得《生活大爆炸》裡的謝耳朵有點不食人間煙火,因為他從來不會為了取悅誰而刻意融入某個群體。對我而言,謝耳朵是一個另類的存在。

可隨著年紀的增長,我竟然改變了對謝耳朵的看法。我甚至開始覺得,謝耳朵不是不合群,而是有些人根本就不配進入到他的「合群」世界裡。他看起來冷傲孤僻,其實只是因為懶得花時間在那些「無用社交」上罷了。後來的我明白了一句話:在一個糟糕的環境裡,合群有一個同義詞——浪費時間。

那年親戚被保送研究生了,知道這個消息的時候,我絲毫沒有覺得驚訝,因為這是他該得的:室友喊他開黑,他說,我要去圖書館看書;室友喊他去喝酒唱K,他說,我要去找老師研究課題;室友喊他去網吧通宵,他說,我不去了,第二天還得早起。慢慢地,室友覺得他擰巴不合群,也就不再叫他參與了。在他們眼裡,他就像一個異類,一個只知道讀書的書呆子。

但其實他不是,他只是不想把時間消耗在那些無用的事上。讀書之餘,他去做了社會實踐,去學了攝影和滑板,因為不害怕「格格不入」,所以他一直都有做自己的勇氣和底氣。成長本來就是一場孤獨的冒險,可惜有太多人為了融入某個群體,而和自己背道而馳,迷失了方向。

作家王開嶺說,人群往往是人的墳墓。因為人一到群體中,就會不由得壓低自己的慾望,從而拼命去選擇附和別人的決定。他們用這種方式,來換取安全感和歸屬感,來證明自己並不是另類。你要明白和你擁有相同頻率的人才會選擇和你並肩同行。

當一個人把時間都花費在維持體面的關係上時,那他就已經失去了主宰自己的權利。明明方案還沒寫完,但還是去參加了下班後的聚餐;明明周末想去看攝影展,但還是沒好意思拒絕朋友發來的酒局邀請;明明想宅在家裡看書,但還是接受了毫無意義的下午茶八卦約會。在你的世界裡,所有人的事情都值得你犧牲自己的時間,你為了不辜負任何人,只好選擇辜負自己。

莊子說:獨與天地精神往來,而不敖倪於萬物,不譴是非,以與世獨處。

那些真正擁有思考能力的人,才不會一味活在別人的眼光裡,他們從不以社交廣泛為榮,而是更在乎自己原本的樣子。「即使車馬喧囂,也會在心裡默默修籬種菊」說的就是這種人吧。

春夏接受採訪時,說過一段話:我要的是千萬人中有人為我而來,舞台上有一束光為我而開;我要天空為我點燃,大地為我鋪開,我要的是,成為你們成為不了的人,成為我本身。這個叫著春夏,但性格卻很秋冬的姑娘,就像她說的一樣,一直都在保持自我,燦爛得活。她很少在意別人的眼光,好像活得盡興才是她來這世上唯一的目的。你不需要任何人的喜歡,自己喜歡就好。或許我們會活得更加獨立和自由,也活得更加通透和無畏。

這世上,聽得見的,都不是傷心;猜的透的,都不叫真心。

有很多人都犯了一個錯誤:以為多參加社交活動,就能廣交朋友,積累人脈,卻忽視了,我們自以為的社交,大多是無用的。我有一個朋友在做商務,最開始的時候他手上沒有任何資源,於是便想著多去參加活動認識些人,好讓人家給自己牽線搭橋。

可當他置身其中,才發現自己太天真了。在當今社會,大家雖然嘴上說著「資源共享」,但前提是,你也有能夠拿得出手的資源給對方。想要空手套白狼,那簡直是癡人說夢。所以當他輾轉了幾個活動之後,他一無所獲,因為他沒有資源給別人,自然也不會有人主動要分享自己的人脈給他。

他恍然大悟,想要靠合群來壯大人脈圈,大都是不牢靠的;與其把時間都花在無用社交上,不如努力精進業務,提高自己。當你手上有漂亮的方案,有強大的氣場,即使你不刻意尋找,也會有人「不請自來」。只有在自己的領域裡做到極致,那些和你擁有相同頻率的人才會選擇和你並肩同行。

龍應台在《親愛的安德烈》中寫道:「那推推擠擠同唱同樂的群體情感,那無憂無慮無猜忌的同行情深,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時期有。離開這段純潔而明亮的階段,路其實越走越孤獨,沒有誰會永遠陪著誰的。

我們都是自己世界的孤獨王者,有些世界只能自己一個人去面對,有些路只能自己一個人去走,有些關口只能自己一個人去闖。」未來的路,就是不斷和自己相處的過程;沒有人應該懂你,也沒有人應該順從你的意見,我們都該掌握獨立生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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