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la:請尊重對方有「不原諒的權利」,接受自己不具備「道歉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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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跟人之間相處,磕磕碰碰在所難免,但如果到了支離破碎的地步,我們該擁有道別的勇氣。 傷害到了一個程度,唯一該做的就是放手,意識到自己沒有道歉的資格,不該奢望修復。過好自己的生活,別再打擾對方,允許他有不原諒的空間。

當自己是被留在原地的一方,我們陷入被拋棄的無助裡。為了擺脫這樣的弱勢角色,我們拼命想挽救那一段關係,卻無法想像,對方狠下心不再回頭的決心,背後是多痛的傷。

忽視他的抗拒而單方面地追逐或挽回,覺得感人的只有自己,於他而言好一點是「負擔」,糟一點是「侵犯」。他想要的是把不堪留在後頭乾淨俐落地往前走,這個時候了,你的示弱在他眼中早已毫無所感。

像孩子一樣糾纏不休非要對方回頭,顯得自己多麽情深意切,其實是把自己的欲求看得比他的傷癒重要。不如展現最後的風度。

一廂情願地努力只會讓自己變得很悲哀,甚至開始討厭自己,深陷於自責或埋怨裡。其實,不必把他的離開完全地歸咎於自己,很多時候一段決裂只不過是很多個「剛好」湊在了一起。

剛好他處在那一個人生階段,你剛好說了那些話,剛好採取了那些行動,而這些「剛好」,不該發生在一處卻偏偏碰到了一起。於是互相喜歡的兩個人之間產生了嫌隙,發展成傷害。你眼中的「誤會一場」是他眼中的「無法繼續」。

這也許就是所謂的「緣份」吧。它不是課業,發憤圖強就能有所突破。讓他走吧,這段關係的修復不會發生了。接納這個事實,然後釋懷。

這麼大的世界,每個人都權力擁有未來的時間去創造屬於自己的故事,何必執拗地強佔一塊龜裂的地?進化成更好的自己,讓時間沖淡其餘。成全他人,也守護自己。放出陽光,照在心的田地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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