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是華倫巴菲特創立波克夏商業模式的重要精髓,這個簡單的概念對企業的一生有著深遠的意涵。我們數十年來研究與撰寫和巴菲特和波克夏相關的書籍。1996年,勞倫斯. 康寧漢(Lawrence A. Cunningham)主持這些議題的研討會,並在隨後出版《巴菲特寫給股東的信》(The Essays of Warren Buffett: Lessons from Corporate America),這本書馬上就在全球暢銷,並成為引領潮流的經典著作。
自此之後,撰寫巴菲特與波克夏故事的書籍就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尤其是投資書,以及某個程度和管理相關的書。
當大量投資人跟隨巴菲特的經驗擁抱價值投資法時,只有少部分管理者採用波克夏的管理方式,這樣的差異或許可以用時間來解釋:巴菲特優異的投資紀錄可以追溯到60年前,而波克夏證明自己獨特的組織架構能有效實行的時間只有10年或20年。不過,人們對它的興趣則正在上升。
對於「最能促進創新的組織架構」感興趣的研究人員,被波克夏的商業模式深深吸引,尤其是波克夏著重的自主管理和分權。探索組織文化在企業生產力和法遵中扮演什麼角色的人,也把注意力轉移到波克夏採用的方法,它的方法更加仰賴相互間的信任,而不是傳統的內控方式。
跨領域經營的大企業,包括科技巨頭字母控股公司(Alphabet;也就是之前Google的母公司)、財金資訊公司晨星(Morningstar)以及商業推廣商閃印公司(Cimpress)都採用波克夏商業模式中的某些要素。董事會在評估工作場所,從企業宗旨、槓桿作用,乃至資本配置等政策時,也會學習波克夏的人事與執行方式,甚至連大學策略管理及競爭優勢課程也開始以討論波克夏的模式為號召。
1998年康寧漢出版《巴菲特寫給股東的信》時,《富比士》(Forbes)雜誌用了巴菲特投資哲學中最重要的一個概念來作為當時訪談的標題,就是「安全邊際」。數十年後,在解釋巴菲特的管理哲學時,最能與之呼應的名詞則是:信任邊際(margin of trust)。
安全邊際引導投資人,只有在價格遠低於價值時才進行投資,這樣的機會很稀少,一旦出現就要確保可以大量買進;同樣的,信任邊際則是引導投資人只跟自己信任的人合作,這是另一個難得碰到的機會,所以一旦遇到這樣的對象,自然十分值得仰賴他們。
巴菲特認為,信任很難獲得,尤其在銀行、證券經紀業和金融業更是如此。波克夏盡可能避免透過中間人牽線,對於想要收購的公司,他們會進行徵信調查,不透過經紀商,並且從公司內部取得資金(主要是藉由保險的浮存金〔float〕),而不是向第三方籌資。當波克夏和巴菲特找到足以信任的人時,不論對象是併購的合夥人,還是業務經理,都非常信任他們。這也是為什麼在併購時,他們給經理人很大的經營空間,並沒有做太多盡職調查,卻還是感覺很放心的原因。
很多人認為波克夏和巴菲特是自成一格的特例,而不是可以模仿的樣板,這種直覺的看法只有部分正確。沒錯,只有傻瓜才會想證明自己是巴菲特的翻版,或是完全模仿他創建那令人眼花撩亂的組織架構。某個程度上,最能解釋巴菲特成功的理由,就是一連串人格特質與幸運成分等環環相扣的特性。
儘管如此,他的很多原則還是能在波克夏外提供一個可行的框架,並有效實行。但關鍵是必須對這些原則有廣泛的了解,特別是信任的概念與意涵,接著則是找到方法來運用它們。
以波克夏的例子來看,它獨特的管理原則就是分權和自主管理,所有的經營權力都由母公司交付給子公司的執行長,而他們也會傾向將權力再次下放,或委任到最接近產品、市場或顧客的同事身上。
研究顯示,信任是強大的動力,而自主管理比層層控制更能增進公司價值,研究人員在管理學的研究中已經證明,以信任為基礎的文化可以成為一項競爭優勢。
管理專家強調自主管理的文化如何讓員工將專注力放在工作上,而不是只求符合法律規定,它的效益包含領導更有效率、管理成本降低,以及其他企業效能和競爭優勢。最終則會產生優越的表現和獲利。
就跟波克夏和旗下多數的子公司一樣,現在的大型全球企業都必須利用自身的競爭優勢來抵禦外在的威脅(巴菲特稱這是「護城河」)。這些優勢,無論什麼形式(從傳統的品牌實力到現在的平台網絡),都是源自於對市場、商業模式和行銷技巧的掌控。保護這些護城河並維持領導力,都需要迅速的應變能力、豐富的想像力,以及適應力,才能應付具有破壞力的競爭對手和策略。
誠然,大型企業目前的架構擁有明確的階級制度,而且高度仰賴內控,能夠抑制在這些方面所面臨的挑戰,但波克夏對於抵禦護城河和促進創新的解答則是認為,一個較寬鬆的組織架構,會比現在盛行的分層控制模式來得好。
波克夏的商業模式確實會帶來挑戰,這些挑戰來自於對不值得信任的人(例如濫用自由裁量權的經理人)過於信任;或是對其他人的信任不足,例如沒有聘請有能力識別陷阱的併購顧問。此外,外部成本也會從不同的地方出現,在其他公司都大量依賴波克夏棄而不用的階級制度、內控及外部專家時,心存懷疑的媒體和大眾就會猛烈抨擊這樣的副作用。隨著波克夏的規模日益擴大,批評者不僅質疑企業規模是否會對取得優於平均的業績表現構成阻礙,同時也會對這個模式的風險監控成本是否上升抱持疑慮。
從另一個方面來看,在擁抱信任的這條道路上,波克夏和巴菲特並非隻身獨行,以信任為基礎的文化,以及分權和自主管理的理念,在保險公司中隨處可見。在這個產業裡,信任似乎已經成為這種商業模式的重要特性,我們可以列舉幾家以類似文化自豪的公司,例如阿勒格尼公司(Alleghany Corporation)、楓信金融控股公司(Fairfax Financial Holdings Ltd.)以及馬克爾公司(Markel Corporation)。
在許多和巴菲特有關的公司中,波克夏的做法也成為這些公司的特色。例如長期擔任波克夏董事的湯瑪士.莫菲(Thomas S. Murphy)在數十年前領導的大都會與美國廣播公司(Capital Cities/ABC),以及波克夏在10年前併購、由普立茲克家族(Pritzkers)及接班人領導長達30年的馬蒙集團(Marmon Group),都是當代的典範。
而最重要的事情是,波克夏在組織架構上所帶來的外部利益與日俱增。對於保險公司之外的其他企業,像是星座軟體公司(Constellation Software)、丹納赫公司(Danaher Corporation)和伊利諾工具集團(Illinois Tool Works),這個模式在各個面向上對企業榮景的影響也愈來愈重要。
波克夏的理念是從值得信任的人開始,包含經理人、董事與股東,它涵蓋能強化並反映出這種信任的具體企業慣例,包括熱情的交流與慶祝聚會、商業模式、快速做出併購決策、自主管理與分權,以及長期回報。
本文節錄自:【信任邊際:巴菲特經營波克夏的獲利模式】一書
【作者簡介】
勞倫斯‧康寧漢(Lawrence Cunningham)
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研究教授,他著有20本公司治理與投資書,包括2014年的《少了巴菲特,波克夏行不行?》與全球暢銷書《巴菲特寫給股東的信》。文章見諸大學期刊如《哥倫比亞法學評論》(Columbia Law Review),業界期刊如《董事與理事會》(Directors & Boards),以及主流媒體如《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等。位居AMAZON書店商業和投資類前百大作家之列。
史蒂芬妮‧庫巴(Stephanie Cuba)
房地產投資與開發顧問。與勞倫斯‧康寧漢結婚,之前合著《巴菲特的股東》(The Warren Buffett Shareholder),他們與兩個女兒住在紐約。
【譯者簡介】
廖志豪
東海大學經濟系、清華大學經濟研究所畢業,曾任金融機構外匯交易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