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換工作的必須頻率是3~5年,但一份工作到底要累積幾年才算是資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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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資歷不是年資,不是做一年就上加一年,若一直做相同的事,經驗一直重複沒變化,就等於原地打轉,一份工作要能累積的才是資歷,有體驗的才算經驗,否則就跟遊山玩水、走馬看花一樣是船過水無痕,沒學到東西、沒得到教訓、沒心得感想、沒改善方法、沒有新創意,這樣怎能算是資歷。

常對時事、生活發表看法的律師林智群認為「以管理者的角度,工作2年以內的資歷,不算資歷」,30歲以前先把本業充實好、技術弄紮實,30歲後要慢慢的懂得管理,畢竟燒肝也燒不過年輕人,如果40歲還沒上管理職就麻煩了。

許多新鮮人都把錢多、事少、離家近當做選擇工作的首要條件,其實,找一個能快速歷練的環境才是更為明智的選擇。每個人生階段都有不同的挑戰,有些人對於職場仍會有些困惑,律師林智群對此提出8點分析,分別是以下:

一,職涯規劃? 

職涯無法規劃,且戰且走,摸石頭過河

二,「喜歡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不喜歡什麼?」

用消去法比較有效!

三,人算不如天算

不要以「是否熱門」決定是否喜歡這個行業或這個公司
1.被聯電踢到小公司,因此沮喪不已的學長,後來笑呵呵,那家小公司叫聯發科!
2.昔日的宏達電今安在?

四,人生的轉折點跟挫折,也是養分

全壘打後被三振,考上台大法律系(擊出全壘打),司法考試不順利(被三振)。當時很挫折,但過二十年回頭看,未必是不好的事情,沒考上去當企業法務,因此瞭解了企業內部運作,後來當律師很有用,比較可以站在客戶角度看事情,如果應屆考上,
1.沒有一點點的工作經驗,直接幹律師可能不會太成功的
2.不會有急迫感,不覺得落後同學很多,就不會認真,也不會珍惜這個執照
3.就沒有k律師了,只有土豆檢察官或番薯法官…

五,什麼時候做什麼事情

30歲以前,先把本業充實好,技術弄紮實,30歲後,慢慢的要懂得管理,燒肝,燒不過年輕人的,如果40歲還沒上管理職,就麻煩了

六,每份工作,至少做2年

跑過一整個專案,知道怎麼一回事,才算有累積,以管理者的角度,工作兩年以內的資歷,不算資歷。資歷累積,要是有意義的累積,工程師、賣水煎包、工程師(X)

七,大企業?小企業?創業?

大企業:有制度、分工細,可是沒辦法很快的一窺全貌,
小企業:什麼都自己來,學得快
創業?不建議一開始就創業

八,養成運動習慣,過四十就知道

k過四十時,發現周遭朋友都在運動,不是因為突然有興趣,而是生病了

結語:

別把自己的履歷表弄髒,雖然有歷練就能累積經驗,只是所累積的經驗未必都是正確的,被認可的年資,才算資歷。很少會有一個主管會喜歡不穩定、或可能工作能力不受市場肯定的員工,無論什麽原因,工作的前兩年最好不要換超過兩個工作,一開始找工作難免會找錯公司、興趣。這個錯誤可以幾個月内修正,或忍住到下個工作修正。但千萬別進去一個月就換了,然後下一家還是同樣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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